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安监规〔2018〕2号),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到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要求编制。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预案咨询的主要内容有:《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事故风险评估结果》、《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进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a)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b)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c)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应急资源调查:应急资源调查是将单位现有的应急队伍、应急设施、应急装备汇总成册。将外部可能有效的资源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