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安监规〔2018〕2号)的要求组织安全专家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从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方面的编制情况,审阅预案是否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进行编制,形成评审意见。由企业按照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