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27

“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国 70 周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安全生产 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着力 “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 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 法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和 有较大影响事故,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 成绩迎接建国 70 周年。

二、阶段工作 “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攻 坚行动)从现在起到 10 月底结束,由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安委 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责任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整治工作重点及分工见附件 1)。 (一)自查自纠(7 月中上旬)。区安委会各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有关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按此方案、上级专业委员 会方案,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具体方案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 导目录并部署实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一般工贸企 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简称指导目录,见附件 2),各街道办事处、各专业委员会、有关责任部门下达《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指令书》(见附件 3,具体内容可 根据监管实际自行调整),督促辖区、行业领域、系统内生产经 营单位对照指导目录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结合“看板式”管 理,向从业人员公示排查风险隐患的管控和整治情况,自觉接受 群众监督。 (二)检查整改(7-8 月)。各街道办事处、各专业委员会、 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 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以督促、指导生产经 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实。 (三)“回头看”检查(9-10 月)。各单位开展生产经营 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能 的单位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实 施。其他责任单位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组织实施。对 高危企业进行“全覆盖”式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采取“双随机 一公开”方式进行执法检查。 各责任单位按照相互结合、不分先后、同步推进等灵活方式, 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各专业委员会在上级专业委员会方案未 印发前,应按本方案时间安排,率先启动,不等不靠。

三、主要任务 针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责任压不实等问题,以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为目标,聚焦重点区 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四个重点”(见附件 4),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和社区各司其职,重点打好三 大攻坚战: (一)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攻坚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 照“三个必须”要求,并结合我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决战决胜目 标任务,紧盯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冶 金等高危行业领域,立足除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 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 明确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处置依据等具体事项,保证排查整治 精准有效。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以及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废处理等高危企业和单位,一律组 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已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重点企业安全 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城安办〔2019〕32 号),开展风险评 估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再重复组织评估。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 安全隐患,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 限、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由区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对 整治期间存在重点环节和工序的企业(见附件 4“重点环节和工 序”)必须落实“五个必须”和“一个一律”。 (二)开展“小微企业、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攻坚战”。公安 派出所、消防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聚焦小微企业和“九小场所”, 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 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做好违法使 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分隔、疏 散通道、自动消防设施等综合整治,建立完善消防监督机制、火 灾联防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安保联合机制,形成火灾防控联防联治工作合力,坚决防范和杜绝“小企业大事故、小火情大灾难” 。 要发动群众积极清理各种风险隐患,加强对分散在社区、农贸市 场、非人口密集区的各种设施,特别是废弃设施的清理。 (三)开展“居民小区安全隐患攻坚战”。各街道和社区要 把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公安、消防、住建(燃气 管理)、市场监管(特种设备)等部门共同做好高层楼宇、居民 小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要重点盯防老旧建筑密集 区、“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不放心区域,督促 物业管理单位、居委会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四清一查”活动,重 点检查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电动车充电、损坏消 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无人应急值守等问题,开展应急演练。 要特别关注社区一氧化碳中毒、燃气爆炸及未成年人溺水的风险 防控。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发放张贴《社区安全公约》(见附件 5),各社区建立《社区安全公约》送达台账,逐户送达,确保 到户,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自治,提升第一响应能力,保障群 众居家安全。

四、重点措施 (一)四项机制 1.日常调度机制。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的 统一调度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迎接建国 70 周年“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情况调度机制的通知》 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统计表,要聚焦“四个重点”工作 情况,遇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各安全生产专业委会办公室及有 关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于 7 月 20 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2.暗访督查机制。区级领导、区安委会成员采取“四不两直”、 “暗查暗访”方式,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 决问题隐患,有关情况及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存档。区安委会办 公室联合区督查考核中心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三季度安全生产 重点工作督查,对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抽 查。 3.执法倒逼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应限期整改的必须限 期整改到位、应依法依规处罚的必须顶格处罚到位、应依法关停 的必须关停到位、应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必须管理到位、应追 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执行到位,失职渎职的必须责任追究到位。检 查发现安全承诺不履行、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存在“三违”行为的,对责任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并进行处罚, 公示处罚结果,并推送到“青岛市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及“信用 山东”平台,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4.重点盯防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各专业委员会、有关责任 部门,要对照重点企业的 8 项标准,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见 附件 6),逐一排查和落实管控措施。重点敏感时期对确实不放 心的重点企业以及重大危险源、重要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 点位,以及对采取停产整改、关停关闭、取缔、停限电的生产经 营单位等,专人盯防,防止因措施不到位、关而不停引发事故。 (二)两项制度 1.四查制度。探索企业自查、企业互查、专家帮查、执法严 查“四查你改我免”制度,各级各部门提前告知企业检查计划, 先由企业自查、互查和专家帮查,期间发现的隐患由企业列出清单自行整改,后期执法抽查隐患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且符合要求 的免于处罚,鼓励引导企业自觉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主体责 任。 2.培训制度。落实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三项岗位” 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员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员安全培训 投入“四项制度”。强制开展新入职人员“工伤预防实战化”培 训,强化企业负责人底线教育。企业员工未经培训或再培训不合 格的,企业新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的,岗位作业人 员抽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三)两个引领。以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引领隐患排 查治理。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 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隐患 查纠整改机制,通过风险分级管控,消除或减少隐患,降低事故 发生风险。 (四)四个公开。大力推进“看板式”管理工作,做好政策 宣贯、督促指导、执法监察等工作,根据省、市政府专项行动期 间的明确规定要求,大力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安全生产承诺、 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建国 70 周年重 点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是一项重要政治任 务,是对各单位安全监管能力的检验,也是对各级担当作为的考 验。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自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 分管负责同志要投入精力靠上抓,其他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 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级要采取“四不两 直”方式,对基层和分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 查,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积极开展暗查暗访活动, 查实情,解难题,切实掌握进展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区 安委办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列入三季度全区安全生产督查的重点 内容,组织人员深入成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督导检查,及时通 报有关问题,约谈有关单位。 (三)加强工作调度,注重分析研判。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 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各专业委员会要 组成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抓好本行业领 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和督导落实。各安委会成 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准确研 判,抓住关键,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责任追究,严格“一票否决”。专项行动期间, 发生敏感、影响较大的一般亡人事故视情提级调查。按照省政府 规定,镇街辖区一个月内发现 1 处、区市辖区一个月内发现 2 处 以上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对区市政府、镇街政府 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依纪依规问责追责。检查发现或者职工 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依法依规处置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监管 执法人员的责任。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 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整治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利用各类媒体、多种 形式持续开展生命教育、警示教育。全面开展“第一响应人”、 中小学生进体验馆培训、观剧学安全应急知识等活动。广泛宣传 安全文化理念,以人民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传播安全生产知 识。区应急部门、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协同,建立联动机制,加强 媒体监督,加大《城阳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 12350 安全 生产隐患举报奖励电话宣传力度,简化流程,兑现奖金,充分发 动职工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瞒报行为。